個人出租其他房屋,月租金在654.38+萬元(含)以下,房產稅6%,印花稅0.05%,綜合稅率6.05%;月租金65438+萬元以上的,房產稅6%,增值稅5%,城市維護建設稅0.175%(市區)/0.125%(鄉鎮),教育費0.075%,地方教育費0.05%,印花稅0.05%。
個人出租其他不動產(屋頂或空地),月租金在654.38+萬元(含)以下的,征收個人所得稅2%,印花稅0.05%,綜合稅率2.05%;月租金65438+萬元以上的,增值稅5%,城市維護建設稅0.175%(市區)/0.125%(鄉鎮),教育費0.075%,地方教育費0.05%,個人所得稅2%,印花稅0.05%。
浙江省稅務局-每周熱點問題開具出租發票的稅率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