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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民生的舉措有哪些

壹是深化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體系。圍繞實現社會救助高質量發展,守住基本民生保障底線,積極穩妥推進社會救助制度改革創新。牽頭起草了淮南市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實施方案,以市委、市政府兩辦名義印發,對新形勢下做好社會救助工作作出了壹系列新規定。

二是強化兜底保障,做好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繼續落實“四個不摘”要求,落實就業成本扣減、低保漸退等政策,保持民政領域兜底保障政策總體穩定;重點關註農村低保、農村特困、農村易致貧返貧人口、因病因災因疫因意外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人口,開展逐戶摸排核查,加強動態監測;加強與鄉村振興、殘聯、醫保等部門數據比對,落實常態化幫扶措施;升級建設社會救助大數據信息平臺,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低收入人口的信息匯聚、監測預警,實現精準救助。

三是提高保障標準,增進人民福祉補齊***同富裕短板。2021年7月1日,淮南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實現市域內統籌,統壹提高到每人每月671元。市轄區和鳳臺縣城市特困人員年財政補助標準提高到13680元,壽縣提高到10800元;市轄區和鳳臺縣農村分散供養人員年財政補助標準提高到7560元,壽縣提高到7080元;全市農村集中供養人員年財政補助標準提高到8880元。全市集中供養特困人員中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護理補貼提高到200元,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護理補貼提高到400元。

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動“我為群眾辦實事”走深走實。淮南市民政局積極回應群眾關切,通過在全市範圍內開展低保、特困審核確認權限下放和淮南市戶籍居民在本市實際居住地申請辦理低保、特困等待遇,用實際行動推進“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解決好群眾“急難愁盼”問題。進壹步優化了審核確認流程、壓縮了辦理時間、提高了服務效率和效能,提升了群眾的滿意度。

五是優化政策供給,推進新時代社會救助事業高質量發展。淮南市民政局為保持過渡期內社會救助兜底政策的穩定性,及時修訂最低生活保障操作細則,完善特困人員認定辦法,制定低收入人口認定及救助暫行辦法。通過不斷完善制度建設,充分發揮社會救助工作在社會建設中的兜底性、基礎性作用。

六是“互聯網+督查”,確保社會救助制度在陽光下運行。淮南市民政局把加強社會救助政策運行監管作為保障改善民生、提升群眾滿意度的重要抓手,深入推進農村低保專項治理鞏固提升行動和鞏固社會救助兜底脫貧成果“回頭看”活動;會同駐局紀檢組開展抽查工;利用低保信息系統對低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保障情況進行核查;堅持將在保低保對象和特困供養對象與殯葬數據比對,今年以來,經調查核實已死亡人員、及時出保1226人;強化對申請低保、特困、臨時救助、保障房、工會困難職工幫扶等救助對象開展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今年以來,全市累計核對5.5萬戶次14.6萬人次。

改善民生的具體措施:

1、擴大低保覆蓋面,

2、增加醫保報銷比例,

3、農村糧食直補等綜合補貼的發放,

4、公益性崗位人員安排,

5、退耕還林措施及補貼,

6、千方百計擴大就業,每年安排招收公務員、事業幹部、“三支壹扶、進村進社”、特崗教師等人員,

7、逐步提高職工工資,特別是提高各種補貼,

8、大力提倡幹部聯村聯戶、幫辦實事,

9、在住房上的制度改革及擴大廉租房、公租房、經濟適用房建設等,十八大以後,新壹屆黨中央更加關註民生問題,積極開展群眾路線教育活動,要求黨員幹部轉變作風,多為老百姓辦實事、解難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二十條 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壹百二十壹條 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進行管理的人,有權請求受益人償還由此支出的必要費用。

第壹百二十二條 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