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服務範圍
常住戶口不在本市五區、高新區,而在常住戶口不在本市其他區、市、縣的鄉鎮的人員,為16周歲需要居住1個月以上的企業職工。
二、所需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及近期兩張1寸黑白或彩色免冠照片;
2、暫住在居民家中的憑戶口簿,暫住在出租房屋的憑戶口簿或租賃合同,暫住在購買繼承或自建住房的憑戶口簿或租賃合同,暫住在房屋產權證,暫住在單位的憑單位出具的居住證明。
第三,加工窗口
成都市公安分局派出所
四。程序
第壹步:申請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和近期兩張1寸黑白或彩色免冠照片、暫住居民房屋的戶主戶口簿、戶主戶口簿或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單位出具的暫住證明。向當地派出所申請。
第二步: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領取暫住證。
動詞 (verb的縮寫)辦理時限
10個工作日
六、收費標準和收費依據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文件(川價函2002208號),IC卡暫住證收費標準為20元/證(卡);暫住證登記事項需要變更更正的按20元/證(卡)計。
備註:IC卡有效期最長為壹年,可連續使用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