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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先租後售」的模式能否真正讓低收入人群擁有住房?這個政策有哪些哪些風險?

這麽多年來,在我們實行的這種市場經濟下,有兩個特點是顯著的:壹個是人口的大規模流動,包括城鄉之間的流動和城際之間的流動;壹個是有壹部分人或者說相當大壹部分人,是買不起房子的,或者是花光幾代人的積蓄,再透支未來收入,才能買房。還有壹個特征是,國家及各有關方面下發了難以勝數的文件,其中相當壹部分是要調控高企的房價的,結果是越調越高,高到令人咋舌。諸如保障房建設用地要在住房建設用地的70%以上、土地出讓金的10%要用於保障房等等,聽起來迷人,結果對於那些渴盼有房的人還是買不起房,所有的調控,其作用似乎都消失了。早在1995年就開始實施的國家安居工程,到2011年又再次下文強調要加以實施的,就包括有經濟適用房和公租房(從租價說,就是廉租房)等。結果不僅是數量遠遠不夠,已建的,由於配套、地段、建設質量等壹系列問題,還有許多沒人願住,願住的,又成為尋租的空間,屢有媒體曝光,而被曝光的,恐怕僅是冰山壹角。我旗幟鮮明地反對先租後售,也反對所謂經濟適用房五年後可上市交易的作法。從多年的實踐看,我甚至認為幹脆就應該取消經濟適用房。整個住房的大格局,基本上應當是公租房加商品房,從而最大限度壓縮尋租空間。按照這壹設想,可以將那些復雜到誰也難弄清的政策,化為簡單,人人都能理解明白。將土地出讓金的壹部分、財政收入的壹部分、貸款的壹部分,用於大規模建設公租房。主要供給進城的農民工、畢業的大學生、城市困難群體。面積就按現在有關文件規定為40平米,有衛生間,租期壹定壹年到幾年甚至若幹年。這幾大群體,需要租房的,是壹個流量中的存量。假設在方方面提供優惠政策,每平方建設成本2000元,每套房按8萬元投資算,建3000萬套出租房,總投資是2.4萬億,分五年建設,每年是4000多億,而且是分攤到各地,相比於其他壹些方面,壹年動輒就是幾千億的投資來說,這點投資並不難。3000萬個家庭租住,每個家庭按3個多人算(合租也行,不超過3人),就是1億人的居住問題。如果覺得還不夠,在下壹個五年,還可以接著來。這部分出租性的房屋,應當永久性地成為公產,不得出售。應當有較好的地段,以利於居住的人們的工作和生活。租住者壹旦收入上去了,流動了,購商品房了,即取消租房資格。低租金,視不同城市的收入水平,例如數百或者到1000元的月租金,用於物管和房屋維修。租房存量不變,原租者走了,新來者租,原租者狀況未改善,繼續租。具體的政策,當然還可以細化,不多說。當作大量的人去租這部分房屋後,就可能會極大地壓抑房價,讓那些炒房者壹時炒不出去用高價出租來補的人斷了炒房的念想。廉租房、經濟適用房,聽起來似乎是為百姓辦實事,實際上壹先租後售或者經濟適用房五年後上市,在房價越來越高的今天,變成了地方上撈錢的壹個手段,還為尋租者創造了巨大的食利空間,是既想立牌坊又要當婊子式的淪落。而且按照現在這種做法,不斷建,不斷消失,廉租房、經濟適用房,不知要到哪壹年才能建完。先例也是有的,例如,香港的公租房,就解決了三分之壹的香港人居住,私人永久性房屋,只占51.8%。見:香港公租房_百度文庫。有消息說,僅在十壹五期間的五年間,我國土地出讓收入就達7萬多億。這是壹筆誘人的龐大收入,承擔了折遷補償、市政建設等諸多方面的開支,被稱為二財政。於是從2011年起,又有新規定了,土地出讓金的10%,要用作教育資金,還要有10%,要用作水利建設資金,而這些,最終都要由購房者來付賬,怎能不房價高企?而究竟是不是拿出來了,拿了多少,事關千家萬戶,是最該年年公布卻未見公布的事。的房地產是壹個迷宮,密集的政策出臺,專家學者的討論,莫衷壹是,甚至還有打賭房價起落的。而房地產對經濟的綁架,累積的風險也是令人擔憂的。經歷了這麽些年,總也弄不明白,就因為是在迷宮之中,自己把自己也弄糊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