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詳細審查房地產項目的相關證件;
二、向開發商索要商品房買賣合同和補充協議的範本;
三、準備相關證件;
四、簽訂購房合同應註意審查。
壹、購買商品房哪些條件下可退房:1、合同逾期可要求退房並交違約金2、廣告忽悠實物與宣傳不符。3、提前預售未辦全證件4、由於開發商的原因,買房人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無法得到產權證,如合同對此項有約定,買房人就可要求退房。5、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6、房屋質量導致嚴重影響使用。7、房子存在抵押、聯建或其它經濟糾紛。8、購房者貸款申請未批準,合同雙方對付款方式不能協商壹致。9、合同中約定的其他退房條件出現。
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七條 商品房現售,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壹)現售商品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二)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或者使用土地的批準文件;
(三)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四)已通過竣工驗收;
(五)拆遷安置已經落實;
(六)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等配套基礎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其他配套基礎設施和公***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或者已確定施工進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業管理方案已經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