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劉:他以前是公司的董事長。因涉嫌受賄罪、行賄罪、挪用公款罪被判處15年,目前正在服刑。
2.張:公司總經理,因涉嫌貪汙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現已刑滿釋放。
3.王:他是公司的會計。因涉嫌隱匿會計憑證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現已刑滿釋放。
4.陳某:他以前是郝磊公司的銷售經理。他因涉嫌受賄被判處五年監禁,目前正在服刑。
總的來說,四大金剛都是因為涉嫌參與郝磊公司的違法犯罪活動而受到法律制裁的。其中,劉的刑期最長,的刑期最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