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白出租方和承租方的狀況
說白了就是驗明身份,出租方和承租方都要攜帶相關證件。承租方請求查看房東的房產證、身份證,假如是第三方拜托的,就要查看房東的拜托協議及第三方的身份證/停業執照。
很多人很排擠“二房東”或者托管公司,但在目前市場上,直接能和房東簽合同的房源相對較少,只需是經過房東的同意或者承諾停止轉租的,都是合法的。
不過租房者能夠查看二房東與原房主所簽署的租賃合同,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越原租賃合同規則的終止日期,否則租房者可能會面臨較大的風險。
2、寫明承租房屋的詳細狀況
簽合同時寫明住房的精確地址,房屋面積,住房裝修狀況,室內設備以及家私電器的數量以及品牌註銷分明等。
3、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益與義務要分清
我們都曉得租房經常會產生很多糾葛,比方屋內設備壞了,誰來維修等,都是由於在簽合同的時分,沒有明白劃分這些義務。
簽署租房合同時,在合同中要明白房租、水電費、燃氣費、有線電視費等如何交納?什麽時分交納房租,付款方式是什麽?房屋設備假如非人為損壞應該由誰擔任維修,若房東提早終止合同該如何賠償等等。
4、能否能夠轉租的商定
簽署合同的時分,還要寫分明假如不住了,能否能有轉租的權益。固然租房的時分都是長租的打算,但是在實踐租房過程中,會有各種不測,招致不能繼續租這套房子,假如提早終止合同的話,可能會違約拿不到押金。為本人爭取到轉租的權益後,能夠經過幫助尋覓到租客,繼而能拿回本人的押金。
5、違約義務、合同的變卦和終止
違約義務雙方在簽署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背合同的行為,並在合同中規則相應的懲罰方法。
合同的變卦終止, 假如在租賃過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以為有必要改動合同上述的各項條款,如租賃期限、租金等,雙方能夠經過協商對合同停止變卦。
假如合同未到期時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壹方要提早解除合同,則要提早通知對方,並依照合同的商定或協商給予對方壹定的補償,假如合同到期,那麽合同自然終止。
6、認真核對水電煤氣和家私清單
簽合同時,壹定要找物業或中介弄分明這套房原先的水、電、煤氣、管理、有線電視費的欠費狀況,否則到時住進去了,算在本人頭上將會是壹筆不小的數目。
還有讓房東或中介列壹份家私家具清單,別小看這份清單,每壹項和每壹件物品都需求認真核對,有損壞的,有錯誤的中央要及時提出來,否則壹旦簽字,到時退房就只認這份清單了。
最後在簽署合同時,壹定要把相關的事項盡可能要以簽署的合同為準,要落實到書面內容,口頭承諾的內容應視為無效。
假如口頭承諾的內容,後續不供認,不實行口頭承諾的種種,要麽吃啞巴虧,要麽就發作糾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