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定南縣2021年度公租房房源申請配租的公告
根據《定南縣保障房管理辦法》規定,為切實做好我縣城區2021年度公租房房源分配工作,經研究,現將公租房申請有關事項通告如下:壹、公租房申請條件申請公租房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截至申請日男性應年滿22周歲、女性應年滿20周歲。在本縣具有穩定工作,能夠提供工作單位證明及6個月工資流水。
2.申請人本人及***同申請人須在縣城區無住房、在縣城區租房的或在縣城區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的。
3.申請家庭的人均年收入為30000元以下。
4.未享受保障房實物配租的。
有下列情況的不得申請公租房
1.有轉讓、轉租和空置保障房行為的。
2.有店鋪、寫字樓和倉庫等非住宅房屋產權的。
3.註冊資金在5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
4.車輛購置價在10萬元以上的。
5.其他不符合申請的情形。
其他規定
1.***同申請人是指現***同居住的家庭成員,與申請人相互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撫養和扶養關系。
2.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的計算方式:按照自有房屋的產權面積除以***同申請的家庭人口數計算確定。
二、房源及租金標準
本次可供分配的公租房***有300套,其中:二居室165套;壹居室135套。公租房租金按建築面積收取為4元/平方米。
三、申請審查程序
申請受理和初審
1.受理時間:2022年1月28日—2月28日。
2.申請家庭應推薦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攜帶相關證明材料至戶籍或租住地所屬居委會領取並填寫《定南縣城區保障房申請書》及《定南縣城區保障房申請審核表》。
3.公租房申請人需提供的證明材料包括:
申請人及***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①身份證復印件;
②戶口簿復印件;
③戶口簿反映不出申請人與***同申請人關系的,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檔案復印件;
④縣城區以外戶籍的,提供由現居住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暫住證明。申請人及***同申請人的工作證明:
①提供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原件和勞動合同復印件、6個月工資流水;
②個體工商戶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
③退休人員提供《退休證》復印件或養老金領取證明復印件。
申請人及***同申請人的住房證明:
①縣不動產登記中心出具的《住房套數證明》;
②有私有產權住宅或非住宅的,提供房屋產權證復印件;
③租住房屋的,提供所租住住宅的房產證復印件及租賃合同復印件。
申請人及***同申請人的收入和資產證明:
①在企業工作的,提供企業出具的收入證明原件;
②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編的,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原件;
③個體工商戶提供申請日前6個月的稅收繳納證明復印件;
④退休人員提供養老金領取證明復印件;
⑤小型汽車購置證明。以上證明材料復印件使用A4紙張,且與原件內容相符齊全,工作人員核對後在復印件上簽字確認。
初審時間:2022年3月1日3月11日。
4.各居委會收到申請材料後,對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齊或者補全的全部內容;材料齊全並符合法定形式的,由各居委會進行上戶調查核實。調查符合條件的進行第壹次公示。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由各居委會簽署意見,將全部申請材料移交至縣城市社區管委會;對不符合條件的,各居委會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
第壹榜公示時間:2022年3月14日—3月20日。
復審
1.復審時間:2022年3月21日—3月24日。
2.縣城市社區管委會根據初審結果,對申請人的資料進行復核,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在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居住地同時進行第二次公示。對公示有異議的,再次進行調查核實,核實後異議成立的,書面告知申請人。
第二榜公示時間:2022年3月25日—3月31日。
聯合會審
1.會審時間:2022年4月1日—4月8日。
2.由縣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向住保中心、縣不動產登記中心、就業單位及產權單位、民政部門、公安部門、國土部門、車管部門、工商部門、稅務部門、社保部門等單位出具《縣城區保障房申請資格認定協查函》。
3.縣住房保障安置服務中心會同監察、公安、民政、國土和街道辦等部門組成聯合審查小組,根據相關單位反饋的情況,對初審結果進行復核審查。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進行第三次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由各方簽署意見,並將全部申請材料移交縣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不符合條件的,縣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
第三次公示時間:2022年4月9日—4月15日。
第三次公示結束確定的申請家庭,將在縣公眾號公示,最終確定申請家庭名單。
四、分配方式
1.公租房分配采刷場公開抽簽的方式進行。
2.公開抽簽過程進行全程錄像,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群眾監督員和申請人代表現場監督,並由縣公證處派員公證。
3.抽簽時間:以縣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文件為準。
4.抽簽確定承租房號後,由縣住房保障安置服務中心向獲得承租資格的申請家庭配發房屋鑰匙。5.殘疾人、低保戶、退伍軍人、軍烈屬可以優先配租。
五、辦理入住
承租人應按縣住房保障安置服務中心的規定辦理入住手續,逾期未辦理的,視為自動放棄承租資格。
六、責任追究
對偽造相關證明材料、虛報瞞報家庭情況的,壹經發現,將取消申請資格,並在五年內不得再次申請。申請人屬於國家機關或事業單位人員的,或為申請人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責任單位,由紀檢監察機關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調查,對相關責任人和單位負責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參與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領導幹部和工作人員,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七、12個受理居委會
城南居委會:聯系電話:4289436
城西居委會:聯系電話:4263926
城東居委會;聯系電話:4280027
城北居委會:聯系電話:4282263
城中居委會:聯系電話:4289185
群賢居委會:聯系電話:4267510
龍神湖居委會:聯系電話:4289566
龍亭路居委會:聯系電話:4289565
大世界居委會:聯系電話:4267477
京九大道居委會:聯系電話:4286651
工業大道居委會:聯系電話:4297020
錦繡新城居委會:聯系電話:4283116
舉報電話:定南縣監察局4281898
定南縣住房保障安置服務中心4291020
特此公告。
定南縣城市社區管委會
定南縣住房保障安置服務中心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