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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楊麗娟因崇拜父親劉德華而跳海自殺。她現在怎麽樣了?

2007年3月25日,這可能是楊麗娟前半生最幸福的事,因為她終於見到了她的偶像劉德華。

據報道,在她16歲的時候,有壹天她夢見了壹幅畫,畫中有壹個男人。

起初,她不知道自己夢見了誰,卻把這個奇怪的夢告訴了家人。

直到她離家上學後,朋友給她看了壹張畫報,上面印著劉德華的肖像,她才知道夢中的男人就是劉德華。

有人說,在夢中夢見明星後,現實生活中會對他產生好感。

當然,這件事的真實性還有待考證,但楊麗娟是真的愛上了劉德華。

之後她不能上學了,就想到了攢錢去劉德華的老家看望他。

她告訴父母她的想法。她的父母溺愛這個來之不易的女兒,不命令她好好學習,反而支持她偶像化。

就這樣,隨著時間的推移,楊麗娟對劉德華的愛越來越強烈。

20歲的時候,她拿著家裏省下的9900塊錢參加了壹個香港旅行團,企圖見到自己的偶像。

可惜她這次旅行沒有見到自己的偶像,於是這種執念越來越嚴重,甚至到了壹種“瘋狂”的狀態。

為了讓她成為偶像,父母賣掉了房子,這樣他們的女兒就可以用這筆錢買專輯和海報。

聽說劉德華回甘肅拍《天下無賊》,她日夜站在頂樓看。

得知劉德華的住處後,她還讓父親陪她去香港遊玩。可惜,她壹直沒有見到她的偶像。

她的父親已經賣了房子,甚至賣了腎為女兒籌錢。

就這樣,她的願望堅持了13年,只為遇到壹個連脾氣都不知道的男人。

回到2007年3月25日,她終於如願以償,甚至被安排在舞臺上與劉德華合影、交談。

回到住處後,楊麗娟告訴父母,她想再見她壹面,因為這壹次她覺得她沒有看到劉德華的樣子。

但是,在第二次見到劉德華之前,她就已經體會到了失去親人的痛苦。

26壹大早,她和媽媽沒有看到爸爸的身影,只是看到了壹封遺書,裏面全是指責劉德華沒有見女兒,要求女兒再去見劉德華。

最後,楊麗娟父親的屍體在尖沙咀的海裏被打撈上來。

從此,楊麗娟因愛生恨劉德華,覺得劉德華毀了自己的家庭,甚至將曾經的偶像告上法庭,因為劉德華對楊麗娟“不孝”的言論侵犯了她的名譽權。

這場鬧劇後,楊麗娟母女從香港回到內地,漸漸“隱姓埋名”。

公眾知道她,是在10年前,看到她和母親壹起坐公交車。母女倆在公交車上發生了爭執,但楊麗娟的精神狀態比那時候好多了。

最近,另壹名記者訪問了楊麗娟,走進了她的生活。

據她描述,現在和母親住在廉租房裏,年租金1,000。房子很小,甚至是混凝土的,墻壁斑駁,但還能住在壹起。

她目前在壹家超市做臨時促銷員,壹個月只有2000元的收入,勉強養活自己和母親。

現在壹提到劉德華就沒有什麽強烈的反應,並聲稱自己壹直是壹個被誤解的形象,但這麽多年過去了,她已經很豁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