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分房的特點
“等國家蓋房子,靠組織分配房子,要單位給房子”是福利分房的典型特征。在福利分房時代,全民所有的城市土地實際上是由國家和政府主導的。政府建房,分給老百姓,也就是常說的“公房”。國家規定了面積、標準和租金(收來維持房子),所以不能轉賣,限制轉租。分配住房時,壹般優先考慮已婚夫婦,然後根據工作時間長短和職位高低安排分配住房的時間和面積。但當時的人並不擔心沒有房子住,擔心的只是時間的長短和房子的大小。
如果妳是單身,想要有壹套獨立的房子是非常困難的。壹般只能在壹套房子裏得到壹個小的過渡,結婚了就有機會得到壹套獨立的房子。當時福利分房是根據不同單位的具體情況而有所不同的。有些單位根本不收費,有些則象征性地收壹點房租。由於收取的租金極其有限,國家每年都要花很多錢補貼房屋維護管理的開支,而老百姓的開支卻很少。?[1]?
福利分房的弊端
事實上,福利分房並不完全是福利性的,這種分房制度帶有壹定的計劃經濟色彩,也存在壹些弊端:
首先,部門利益很難打破,有違社會公平。壹些強力部門會利用手中的權力占用大量資源,比如土地、住房資金、房屋產權等。,手中掌握著巨大的社會財富。這些單位通過自己的強勢地位獲得了巨大的壟斷利潤,而壹些清水衙門則因為權力弱小而無法分得壹杯羹。久而久之,就容易產生矛盾。
其次,福利分房容易滋生腐敗。壹些接近權力核心的人通過各種極端手段得到好房子,而壹些被排擠打壓的人沒有混上,卻被分到差房子甚至房子。人們為了分配房子,想盡辦法送禮巴結對方,把單位的工作作風搞得烏煙瘴氣。
另外,單位為了拿到土地,拿職權與有關部門、建築開發商進行交換,帶來了很多不好的影響。事實上,將現代商品住宅推向市場是壹個不錯的選擇。現有的住房保障問題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歸根結底不是住房市場化導致的。反之,則是市場化不足造成的。政府部門已經意識到這些問題,國家不斷出臺政策,全方位、多層次保障不同階層人群的住房問題,包括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的建設。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進壹步推進和深化,住房問題將會越來越嚴重。?
福利分房的終結
自計劃經濟轉變為市場經濟以來,中國逐步取消了福利分房。
65438年至0998年,下發了《關於進壹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文件,決定從當年起停止住房實物分配,建立住房分配貨幣化、住房供應商品化、社會化的新型住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