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轉租房子中介費的付款方具體如下:
(1)房屋買賣交易中,中介費壹般由賣方、買方***同承擔;
(2)如果各方達成壹致的合意,也可以出現由賣方足額承擔的情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壹條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條
中介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托人如實報告。
中介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百六十三條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中介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根據中介人的勞務合理確定。因中介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中介人的報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動的費用,由中介人負擔。
二、房屋轉租合同註意事項有哪些
房屋轉租合同註意事項有:
1、查看二房東的有效身份證明,以及大房東簽訂的租賃合同;
2、簽訂租賃合同時,應問清房租包含的內容,水、電、暖、天然氣和物業管理費由哪壹方來承擔;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要結清水、電、暖、天然氣以及其他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