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齡必須在十八周歲以上,四十八周歲以下;
2、公民身體健康,沒任何特殊或者嚴重的疾病;
3、具有深圳市有效居住證與連續繳納深圳社保;
4、沒有任何刑事犯罪記錄,並且符合深圳市的計劃生育條例。
法律依據
《深圳市戶籍遷入若幹規定》第十壹條
持有深圳市居住證,且在深具備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條件的人員,在年度計劃安排額度內,經審批可辦理居住社保遷戶。居住社保遷戶以積分制辦法實施,積分主要指標為參加深圳社會養老保險年限和擁有深圳合法產權住房年限(或合法租賃住房),具體辦法,由市發展改革部門會同市公安等部門另行制定。
符合本條規定人員遷戶時,男性應當在55周歲以下,女性應當在50周歲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