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三十壹條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騰退公***租賃住房:
(壹)提出續租申請但經審核不符合續租條件的;
(二)租賃期內,通過購買、受贈、繼承等方式獲得其他住房並不再符合公***租賃住房配租條件的;
(三)租賃期內,承租或者承購其他保障性住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