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對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1)優惠所得稅稅率。高新技術企業享受15%的優惠所得稅稅率,由25%降為15%,比原來降低了40%。
(二)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後,可享受各區相應的財政補貼。
(3)人才居住和購房補貼。每兩年,壹家高新技術企業可推薦壹名本企業的深圳高層次人才申請獎勵補貼。補貼標準為:按照深圳市上壹年度商品房均價,不分大小,龍華新區320W,寶安區320W,其他地區160W W,人才租賃補貼是指壹個企業推薦壹名員工申報10-20萬人才租賃補貼。
(四)高新技術企業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免征或減征企業所得稅。壹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收入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可優先考慮無息貸款或貼息貸款。
(5) R&D費用加扣除。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而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不形成無形資產且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實際扣除的基礎上,按照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的50%扣除(如企業確認的研究開發費用為400W的,可多扣除200W,減征所得稅200W*15%=30W)。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6)進入高新區股份代辦系統進行股份報價轉讓的高新技術企業,最高給予654.38+0.8萬元的補貼。
(七)高新技術企業固定資產加速折舊。
以上是對高新技術企業知識產權稅收優惠政策的總結。如需了解各區高新企業補貼詳情,可咨詢知識產權或咨詢客服。
高新技術成果轉化為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為高新技術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