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條《辦法》規定的可申請租賃補貼的新引進人才,是指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區人力資源部門(含新區、前海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以下簡稱人社部門)2015 1後接收的應屆畢業生、調入的在職人才和留學回國人員。
3.宣傳。市、區人力資源部門將擬分配人員名單在部門政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和生育時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原則,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和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的繳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