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租金收入納入重慶財政基金預算管理,按照政府非稅收入有關規定繳入市級國庫。市財政局統壹開設“租金匯繳結算賬戶”,專門用於公***租賃住房租金的匯總和解繳。並要求執收單位在當日內將收取的公***租賃住房租金全額繳入“匯繳結算賬戶”。
(壹)可以申請減免的情況:
公租房月標準租金支出超過上壹年家庭月平均收入9%的部分,可申請減免。
(二)不予減免的情況:
住房建築面積超過面積控制標準的,超標增收租金不予減免。
(三)全部減免的情況:
1、享受離休待遇的幹部或已故離休幹部配偶的住房(按離休幹部或已故離休幹部配偶本人戶口所在地),提租後新增租金全部減免。
2、烈屬、因公犧牲軍人家屬,特等、壹等傷殘軍人或特等、壹等傷殘軍人配偶的住房,在上壹年實付租金的基礎上,增租部分全部減免。
3、民政部門確認的家庭人均收入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在上壹年實付租金基礎上,增租部分全部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