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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講中關於消除小區安全隱患有哪些新穎的話題?

漯河市郾城區人民政府

關於加強城市社區安全工作的意見

各鄉鎮人民政府、沙北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有關駐華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戰略部署和區委區政府關於建設和諧平安鹽城的戰略部署,加強城市社區安全工作,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有效保障居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社區安全和諧發展,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城市社區安全工作的指導意見》(豫發〔2006〕86號)。

壹、充分認識加強城市社區安全的重要意義。

加強城市社區安全事關社會穩定與和諧發展的大局,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內在要求,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建設平安鹽城的重要內容。城市社區經營單位集中,商業服務活躍,人財物集中,流動性強,事故災難傳播快,危害大。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用電安全、消防安全、燃氣安全、交通安全等問題日益突出,事故易發多發。城市社區治安形勢嚴峻,急需采取有效措施加強管理。各鎮(辦)、各部門壹定要站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城市社區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長期性,把城市社區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全面推進,協調發展。

二、加強城市社區安全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

(壹)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根本出發點,以建設和諧平安鹽城為目標,堅持服務與監管並重,規範與完善並重,完善社區安全管理網絡,加強社區安全宣傳教育,推進社區安全綜合治理,全面加強社區安全基礎工作。 提高城市社區安全監管的規範化、制度化水平,有效預防和減少各類安全事故。

(2)基本原則

按照“政府引導推動、部門服務監管、基層單位自治、居民自律、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構建居民自我防禦、社區群防群治、部門聯防群治、相關單位聯防群治的工作網絡,充分發揮社區自治和居民自律的作用,堅持重心下移、關口前移,立足預防,標本兼治,綜合治理。

㈢主要目標

1.到2007年,基本形成社區安全工作網絡,安全監管的機構、人員、經費、設備和工作“到位”,建成壹批示範安全社區;

2.到2010,社區安全管理規範,安全文化深入人心,群眾安全素養顯著提升,安全基礎設施相對完善,公共安全得到有效加強,安全事故發生率大幅下降,60%以上的社區達到安全工作標準;

3.到2015,社區安全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安全形勢根本好轉,職業安全和公共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全區社區基本達到市級安全標準。

三、加強城市社區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務和措施

1,加強制度建設。城市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居民委員會應當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分別由辦事處和社會居委會主任擔任,定期研究、分析、檢查本轄區的安全工作。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安全生產委員會應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必要的辦公設備和器材。

2.加強團隊建設。城市街道辦事處要明確2-3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本轄區內的安全監管工作。社區居民委員會應當根據社區安全自治管理的需要,明確2-3名專職或者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安全管理工作,並可以根據情況設立安全生產信息員。每棟居民樓應有1-2名兼職安全員。社區內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依法設立安全監督機構,配備必要的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3.加強機制建設。壹是城市社區要制定以下安全工作制度:安全工作職責、安全工作例會、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檢查巡視、安全預警措施、事故隱患督促整改、安全設備維護管理、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獎懲等。,並認真貫徹執行。二是市街道辦安委會實行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每季度應召開壹次安全生產例會,交流本季度安全生產和安全專項整治活動的情況反饋,並根據情況制定下壹季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社區安全生產委員會每月召開壹次安全生產例會,傳達辦公室安全生產會議精神,通報近期本轄區安全生產情況,安排下壹步安全生產工作。同時,針對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上級臨時交辦的任務,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辦法。三是建立健全城市社區安全生產檔案。摸清小區基本情況,安全管理網絡圖、安全工作計劃、安全公約、安全檢查、安全會議紀要、安全宣傳教育、事故隱患督促整改記錄、事故記錄、安全設備登記簿、維護保養記錄等應納入安全工作檔案,做到記錄規範、完整、保存完好。安全組織機構、安全管理網絡圖、崗位職責和制度要按規定上墻。

4.實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每年年初,各鄉鎮(辦事處)、各部門、社會居委會及其下屬單位、各社會居委會與沿街居民樓、個體工商戶、所在單位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與房屋出租人(租戶)、生產經營單位簽訂安全保證書,各生產經營單位與各級車間、車間、班組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安全保證書,簽訂覆蓋率達到100%。

5.進行安全檢查。社區居委會要按照上級部門的部署和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積極督促居民做好自查自糾工作。每月組織安全協管員、安全員對公眾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自己解決不了的,要及時向上級或有關主管部門反映。

6.完善社區應急救援體系。制定社區安全應急預案,建設專群結合的應急救援隊伍。社區居委會要組織治安巡邏隊員、保安、門衛等人員組建誌願應急隊伍,利用社區監控平臺監控社區安全。各辦事處、居委會每年要對城市治安巡防員、社區醫療救援人員和保安人員進行專項培訓,使其掌握壹定的安全應急知識和技能,積極協助有關方面做好安全管理和應急救援工作。鼓勵、指導和督促社區、建築物和家庭配備滅火器等必要的應急救援設備。

7.建立舉報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獎勵制度和社區安全防範制度。充分發揮社會的監督作用,加強工會組織、新聞媒體、群眾團體、社區基層組織和群眾對安全生產的監督。區政府設立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專項資金,公布舉報電話,鼓勵居民舉報事故隱患、安全違法行為和事故,經組織核查處理後對舉報人進行獎勵。充分發揮安全生產中介機構的作用,大力培育和發展安全認證、安全評價、檢測檢驗、安全培訓、安全咨詢等安全生產中介服務機構,加強社區安全技術指導。社區民間組織、物業管理機構等單位應當在各自職責範圍內為社區安全提供服務。

8.完善社區安全標準體系。制定社區安全公約、公共安全規則和其他安全標準。由安監部門牽頭,開展創建安全示範社區活動。社區要組織轄區內企業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推進社區安全工作規範化、制度化。在城市社區,要根據安全生產風險等級,全面推行“紅黃藍”三級風險等級管理,實行鄉鎮(辦事處)、居委會兩級管理。5-10戶為個體商戶聯合投保,每月互檢,互相監督,互相促進。

9、加強基層安全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安全監管部門應當對城市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安全管理人員每年至少進行壹次業務培訓,增強他們的責任意識,提高他們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10,完善安全生產投入保障機制。各鄉鎮(辦事處)要將安全生產專項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建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要優先考慮政府財政投入,完善社區安全設施,提高社區居民防災減災和規避風險的能力。督促和指導企業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要求提取和使用安全費用,保證安全生產投入。

11.開展全民安全教育,普及安全常識。開展“安全生產月”和“11?9“消防安全日”等群眾性宣傳教育活動,搞好“安全進社區”活動,利用廣播、電視、宣傳欄、安全牌、社區網站、現場講座、安全生產知識手冊等有效形式,加強安全知識宣傳,普及安全生產事故預防、避險、自救、互救和應急處置知識。設置安全宣傳欄、安全宣傳欄、安全警示牌、安全畫廊、居民安全公約等。在社區的顯要位置。每個家庭都有安全知識手冊。居民接受了90%以上的安全教育,85%以上的居民掌握了安全知識。

12,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各類學校、幼兒園應當建立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副校長負責學校安全管理工作。要制定和完善學校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深入開展“安全進校園”活動,每月至少對學生進行壹次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學生安全日(周、月)活動”,采取征文、演講、競賽等形式。,引導廣大學生珍愛生命、註意安全,督促廣大家長對學生進行家庭和社會生活安全教育。動員學生參與學校、社區、樓宇、家庭的安全宣傳活動,教育壹個學生,帶動壹個家庭,影響壹個群眾。組織學生參加勞動、表演等集體活動時,組織單位必須制定安全方案和應急預案,依法進行審批,明確負責人,切實加強現場管理。公安、交通、消防、安監、衛生、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應當支持和配合教育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學生安全工作。

13.加強城市發展的安全規劃。城市規劃應當符合相關安全要求,嚴格劃分城市功能,嚴禁在重大危險源和易燃易爆場所安全距離內建設公眾聚集場所和居民區,嚴禁非法占用天然氣、燃氣、原油、成品油等危險品運輸管道。不得在居民區及其周邊建設易燃易爆危險品生產、經營、儲存單位。街道和建築物的道路建設應當滿足車輛暢通等安全要求,確保安全通道暢通。社區內的生產性建設項目必須按照安全設施“三同時”的要求進行。安監、建設、規劃等部門要責令生產、使用、儲存影響城市安全的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工廠、倉庫限期整改,並根據城市發展逐步搬遷或就地改變生產使用性質。

14.加強城市公共設施的安全管理。電信、廣播電視、天然氣、自來水、供熱、市政、路政等主管部門或者單位應當完善城市公共安全設施,加強城市公共安全設施運行維護和應急搶修管理,建立專業化、規範化的巡查和應急搶修隊伍,重點巡查管線(網)周邊地下空間,加強公共安全設施管理和巡查,及時整改和應急搶修。制定和完善城市公共安全設施重大事故應急預案,明確職責和程序,加強應急響應和保障能力建設,建立城市公共安全設施安全應急救援體系,增強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對建築物或者居民所有的設施,相關單位應當按照職責及時提醒安全註意事項,並積極提供便民服務。

15,加強房屋安全管理。學校、幼兒園、醫院、養老院、教堂、寺廟等單位要加強對危險房屋的排查治理,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要采取果斷措施,對整體和局部危險房屋予以制止或拆除,從根本上杜絕重大房屋安全事故,建立房屋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做好房屋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依法加強房屋租賃登記管理,防止將房屋出租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從事銷售、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其周圍環境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公安消防部門和社區要加強臨街房屋的防火管理,禁止生產經營單位“二合壹”、“全合壹”。嚴禁在消防通道兩側臨街房屋上搭建長商品貨架,或在建築物周圍違法搭建棚、屋等違章建築,影響消防車通行、人員逃生和滅火救援。

16,規範煙花爆竹經營燃放活動。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經營、運輸煙花爆竹,不得舉辦焰火晚會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安全監管部門要嚴格執行煙花爆竹銷售許可制度。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規劃布局應當遵循“統壹規劃、確保安全、合理布局、總量控制、嚴格準入”的原則,實行統壹布局、統壹配送。零售場所周圍50米內不得設置其他煙花爆竹零售點,並與學校、幼兒園、醫院、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設施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在城市的主要道路和繁華地區旁邊不能設立零售點。集中燃放煙花爆竹的地方,要制定煙花爆竹安全預案和應急預案,嚴格現場安全管理,加強交通管制和疏導,確保公共安全。

17,規範危險品安全管理。區建設主管部門要合理布局、統壹充裝區內液化氣充裝站,嚴禁私自在居民區倒罐、充裝液化氣。要逐步形成以充裝單位為主體,建設部門實施行業管理,質監部門實施氣瓶監管,安監部門實施綜合監管,其他部門協同配合的安全監管體系,強化安全監管,落實安全責任,規範充裝行為,確保氣瓶充裝、運輸和使用安全。對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運輸、銷售和使用應當依法管理,防止發生泄漏、中毒、爆炸等事故。

18,規範大型集會安全管理。舉辦展銷會、大型集會和慶典活動必須經過審批和備案,按要求進行安全風險預測或評估,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落實各項安全措施。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主辦方將全面負責安全工作。建立和落實安全責任制,確定安全責任人,明確安全措施和崗位責任,提供必要的物質保障,與易燃易爆危險品企業保持安全距離,加強周邊主幹道交通管制,控制入場總人數。人員相對聚集時,主辦單位應當采取控制和疏散措施,確保參加活動的人數在安全條件允許的範圍內,並配備與大型活動安全工作相適應的專職保安員等專業安保人員維護現場秩序。必要時,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組織安全檢查,接受公安、安監等有關部門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嚴格現場管理,對參加大型活動的人員進行安全宣傳教育,及時勸阻和制止妨礙大型活動秩序的行為,對違法犯罪行為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19,規範人員密集場所安全管理。商場、網吧、影劇院、歌舞廳等人員密集場所必須嚴格執行安全規定,逐級落實安全責任制和崗位安全責任制。根據要求配備應急人員和應急設備,制定安全預案,每年至少演練壹次。營業期間,消防重點單位應當安排專職人員至少每兩小時進行壹次安全巡查。巡視區域要明確,巡視內容要有明確要求,以便及時發現和整改隱患,並做好巡視、檢查和整改記錄。嚴禁在營業時間關閉或堵塞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出口和安全通道。

20、規範機動車安全管理。公安機關應當加強對進入本市的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管控。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的駕駛員必須持有交通部門核發的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運輸危險品時,應當有“危險品”標誌,不得在車上搭乘無關人員,按照公安機關規定的路線行駛。嚴厲打擊危險貨物運輸車輛超載、超速、不按規定路線行駛等違法行為。加強機動車維護和駕駛人管理,嚴肅查處帶病上路、酒駕、無證駕駛、疲勞駕駛等違法行為。學校、幼兒園專用接送學生的車輛應當保持良好狀態,並經區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確認,車身噴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統壹規定的校車標誌。校車駕駛人應當具有三年以上駕駛經歷。

21,加強小區供電安全管理。供電部門應當規範社區供電設施的規劃、設計和建設,加強社區供用電設施的安裝、維護、測試和入網管理,建立健全運行維護管理制度,嚴格執行供配電設施運行維護的相關技術標準和操作規程,采取有效措施確保供配電設施完好和正常運行。當供配電設施發生故障時,應迅速處理,盡快恢復正常供電,確保人民群眾的正常生活。引導居民規範用電,杜絕亂拉亂拉現象,加強對自身電器的安全檢查,消除供用電隱患。

四、加強對社區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

(壹)加強社區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各鎮(辦)、各部門要提高對做好社區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把社區安全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平安建設布局,納入政府安全生產責任目標考核體系,與其他工作同步規劃、安排、實施、協調。制定城市社區安全工作規劃和實施方案,加強宣傳動員,廣泛動員基層單位和群眾參與社區安全工作。

(二)加大政府對社區安全工作的支持力度。各鄉鎮(辦事處)要加大對社區安全工作的支持力度,統籌安排社區安全基礎設施建設,安排專項整治資金,消除安全隱患,將專兼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津貼納入財政預算。

(三)強化監管服務責任。各鄉鎮(辦事處)應建立社區安全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結合社區實際采取有效措施,積極推進城市社區安全發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社區安全的綜合監管和協調,並加強檢查和指導。公安、安監、民政、建設、交通、電力、質量技術監督、教育、文化、市政等部門要進壹步將監管和服務職能延伸到城市社區,切實履行社區安全的集中監管和服務職責,促進社區安全與經濟社會和諧發展。

(4)嚴格工作考核和責任追究。認真落實城市社區安全工作責任制,加強考核,完善考核機制。區政府將城市社區安全工作目標納入鄉鎮(辦事處)年度工作目標考核內容,將農村安全工作納入領導幹部政績考核。鄉鎮(辦事處)也要將城市社區安全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社區建設考評內容,做到同部署、同檢查、同考評;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社區和社會單位應當落實安全責任制,將安全責任納入單位和社區負責人任期目標,層層簽訂責任狀,層層落實責任。對於事故,要嚴格責任追究,確保工作任務落實,促進社區安全和經濟社會和諧發展。

200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