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華僑經濟開發區企業上班
2、從昆山市引進高校畢業生、往屆等服務專業人才。
3.昆山、花橋周邊暫時沒有房源。
申請流程:
65438+以企業名義申請的,須提供簽到表。如果期間有人事變動,壹定要及時向申請部門備案。
2.承租人應當持下列相關材料向華僑經濟開發區服務中心提出租賃申請:
1)華僑經濟開發區人才公寓租賃申請表
2)承租人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書復印件和兩張2寸近照。
3)承租人的介紹信、勞動合同或就業證明。
4)企業出面租住的,除上述材料外,還需填寫《華僑經濟開發區人才公寓企業租住申請表》,並指定管家。
擴展數據
人才公寓管理的相關制度;
1.兩人以上的公寓原則上分配給同壹企業的員工。
2.男女公寓的樓層是錯開的。
3.非企業統壹繳納的,壹套公寓多個房間的租金按房間面積比例分攤,水電等雜費由承租人協商,原則上按人數均攤。1房間,多人房間,所有費用按人數均攤。
4.用電量大於1.200瓦的家用電器,必須向物業部門備案,經批準後方可使用。
5.如需過夜,原則上應轉到散客接待中心。
6.人才公寓公共* *場所為非吸煙區。
7.因工作調整導致床位或房間連續三個月空置的,應及時辦理相關退房手續。
8.如發現轉租或承租人與原承租人身份不符,企業必須作出聲明,取消人才公寓資格。
租賃期間,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停止租賃:
1,承租人解決住房。
2、調離本地區或辭職、辭退、自動離職。
3、轉租、轉借或改變房屋用途。
4.在本地區調換工作時未重新辦理租房手續。
5.違反租賃協議。
6.其他不符合繼續租房條件的原因。
昆山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全區人才公寓運營管理辦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