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廉租房申請成功率不太高條件要求也比較苛刻、比如:壹是家庭成員中至少有壹人取得本市常住戶口6年以上
3、持有民政部門發放的《城鎮居民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者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我市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標準2倍的低收入家庭認定證明3無自有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6平方米註: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應當以家庭為單位,家庭成員間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和撫養關系,包括申請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請家庭應當推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
申請廉租房的條件和流程壹、申請廉租房的條件
1、申請人具有5年以上當地城市常住戶口;
2、申請人必須是當地民政部門認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請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築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並壹起***同生活的;
5、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經當地房管部門確認他處沒有住房的。
二、廉租房申請流程
(壹)提出申請:由廉租房申請人(戶主)持上述文件到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出廉租房申請。
(二)受理、配租:
1、由廉租房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受理申請,領取填寫《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況核定表》,相關單位蓋章。
2、街道辦事處受理申請(5日內),並對申請家庭入戶調查,進行評議。
3、街道組織在申請人戶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單位初審公示(10日),街道鄉鎮提初審意見、配售方案(2個工作日)。
4、區縣復審申請資料、確定配售方案(5個工作日),公示(5日)。
5、市住房保障部門備案(2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