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變更地址前,先要準備好材料。需要準備的材料有:
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新住所使用證明(產權證或房屋租賃證復印件,租用住所時提供租賃協議復印件)、股東會決議及章程修改或董事簽字、決議事項、章程修改相關條款、股東(自然人)蓋章簽字、公司登記授權委托書、加蓋公司印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材料準備好後,就可以加工了。具體流程如下:
壹是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工商窗口提出申請,受理審查員初審合格後,出具受理通知書或申請材料回執;不符合受理條件的,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單)。
二是對申請人的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並出具登記決定通知書;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應當出具《企業登記材料需要核實事項通知書》,並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
三、1個工作日內(申請材料實質內容需要核實的除外),申請人憑《登記決定通知書》到發證窗口換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擴展數據:
變更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必須先簽署加蓋公章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然後證明變更地址的用途,還需要公司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公章、財務章、公司名稱章、銀行開戶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根據《公司法》第七條的規定,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也就是說,無論哪種信息發生變化,都需要重新登記換發新的營業執照。
參考資料:
公司變更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