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5%。
3、家庭無住房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建築面積低於12平方米。
泰安市公租房租賃補貼何時發
泰安市公租房租賃補貼壹般是按月或季度發放,在每年12月25日前完成年度最後壹次租賃補貼的核發。
住房租賃補貼標準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每月每平方米6元;民政部門確定的低收入家庭每月每平方米4.2元;其他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每月每平方米3.1元。
家庭住房租賃補貼月發放金額按照租賃住房補貼每月每平方米發放標準×(住房租賃補貼家庭保障面積標準-家庭自有住房建築面積)計算。
泰安市公租房辦理流程
1、申請人持上述材料向各區住房保障房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2、各區住房保障房產管理部門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
3、各區住房保障房產管理部門應當將其申請材料提交市住房保障房產管理部門復審。
4、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應當將申請人登記為公***租賃住房配租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