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購買商品房或經濟適用住房,最高貸款限額不得高於房價的80%。購買二手房的,最高貸款限額不高於評估值或交易價格的60%。裝修和大修自住住房,最高貸款限額不高於所需費用的50%。
(二)不得高於根據借款人家庭還款能力確定的限額,即借款人每月償還貸款本息且不超過家庭月收入的50%。
(3)最高貸款額度。
(4)貸款金額不得超過總房價款減去已付房價款後的余額。
以上四項貸款限額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並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