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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自主創業有哪些具體的優惠政策?

長沙市鼓勵和支持大學生自主創業的政策意見(常發[2009]6號)

大學生是寶貴的人力資源和重要的企業家。堅持以創業帶動就業,引導大學生最大限度地走自主創業之路,既是擴大就業容量、緩解就業壓力的重要舉措,也是推動科學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的客觀要求。為大力實施“人才強市”戰略,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大力推進創業富民加快建設創業之都的意見》(常發〔2008〕23號),按照“市場調節、自主創業、政府引導、配套服務”的基本原則,鼓勵和支持大學生創業,加快創業發展,建設創業型社會。

第壹,明確鼓勵和支持的對象

(壹)本政策意見鼓勵和支持的大學生自主創業,主要是指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在校大學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間或畢業後兩年內創辦各類企業或長期從事個體經營,並擔任其創辦的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的法定代表人。

(二)大學生在農村興辦現代農業項目,種植面積在50畝以上,規模化養殖年總產值超過20萬元,或者興辦各類專業合作社等經濟組織和經濟實體的,納入本意見鼓勵和支持範圍。

(三)對零就業、下崗失業、低收入家庭和殘疾人家庭的大學生自主創業,給予重點鼓勵和支持。

二、大學生創業基地建設

(壹)凡大學生新創辦產業園區(基地、高校、樓宇)20個以上、企業10家以上的,可由市推進創業富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創業辦)認定為大學生創業基地,每年給予30-50萬元的財政補貼。

(2)大學生創業基地要加大標準工業建築和創業公寓建設力度,城市項目建設費參照長沙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工業用地標準執行。土地部門要優先安排建設用地,房產部門也要及時進行產權登記。力爭通過三年努力,基本滿足大學生自主創業的需求。

三,多渠道解決大學生創業場所問題

(壹)入駐大學生創業基地的大學生自主創業,創業基地提供經營場所。第壹年每月900元,第二年每月700元,第三年每月500元減免經營場所租金。如果長期沒有家庭住所,創業基地可以提供三年免費的創業公寓或宿舍。創業基地不能提供免費住宿的,可參照廉租房政策,由房產部門給予每人每月160元廉租房補貼。

(二)在大學生創業基地外租賃經營場所自主創業的,三年內由房產部門給予經營場所租賃補貼,第壹年按月800元,第二年按月600元,第三年按月400元補貼。長期無家庭住所的,可以參照廉租房政策,由房產部門給予每人每月160元的廉租房補貼。

第四,加大對創業的資助。

(1)市本級每年從創業扶持獎勵資金中安排3000萬元(其中市創業扶持獎勵資金新增預算1100萬元,科技、工業、商業、農業專項資金100萬元,分別為500萬元、200萬元、200萬元)。各區(縣、市)每年從創業扶持獎勵資金中安排10萬元,設立市、區(縣、市)兩級大學生創業扶持獎勵資金,主要用於大學生自主創業的各類扶持、獎勵和貸款貼息。

(二)大學生創業項目申請無償資助,經有關部門批準,每個項目壹般不超過20萬元,且不超過企業自有資金投資額。第壹期撥付審批總額的60%,其余在第壹期經費通過審批審核後撥付。申請財政貸款貼息的,經審核貼息期限壹般不超過2年,每年貼息總額最多可達65438+萬元。

(3)各區(縣、市)設立小額貸款擔保機構,市財政按照各區(縣、市)政府擔保資金規模2: 1給予補助。鼓勵社會貸款擔保機構支持大學生自主創業,市和區(縣、市)兩級財政通過適當補貼幫助其降低創業風險。大學生自主創業的,可在戶口所在地的社區勞動保障管理服務中心申請最高5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大學生合夥或組織起來就業,有壹定自有資金和相應反擔保條件的,可給予人均5萬元以內的擔保貸款,最高不超過50萬元。從事微利項目的,享受兩年全額財政貼息。

(四)對大學生自主創辦的新興項目,根據企業規模,可給予最高20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貸款期限最長兩年,同級財政部門按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

(5)鼓勵大學生以創業項目為平臺,積極爭取國家、省專項資金支持,爭取社會風險投資和銀行、信貸機構融資。市創業扶持獎勵資金將在資金或融資總額的10%範圍內給予支持(單個項目最高可達65438+萬元),幫助創業者降低融資風險。

(六)大學生自主創業的科技項目由上級部門資助,市、區(縣、市)科技部門分別給予上級部門30%和20%的資助,配套資金不低於5萬元;對上級部門認可但無資金支持的項目或創新成果,給予500-65438+萬元不等的壹次性資助。

(七)由市創業致富領導小組牽頭,每年評選出30名市級大學生自主創業成功典型,每人給予5-8萬元獎勵。獎勵資金必須用於企業擴大再生產的追加投資。

動詞 (verb的縮寫)實施優惠稅費政策

(壹)大學生自主創業三年內,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地方所得由同級財政減免,市級行政事業性收費全免;被評定為良好成長性的項目可繼續享受優惠政策兩年。

(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人才服務中心要建立大學生檔案免費保管制度,自主創業、靈活就業和登記失業的大學生可將其檔案移交高校畢業生就業相關職能部門免費管理。對擇業期間返鄉的大學生,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免費提供檔案托管服務。

(三)鼓勵大學生積極參與創新實踐,自主創業三年內申請專利、商標、軟件著作權等無形資產的,稅收所在地知識產權部門給予申請費全額補貼。

六、開展創業培訓和輔導

(壹)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牽頭,開展大學生免費創業培訓,如SIYB(啟動和完善妳的企業)培訓,確保每壹個有創業意願的大學生都參加壹次以上創業培訓。

(二)大學生到指定的創業培訓機構參加創業培訓合格的,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按照規定給予創業培訓補貼。完成GYB(產生妳的創業想法)培訓的每名人員補貼100元,完成SYB(創業)培訓的每名人員補貼500元。實現自主創業的,憑相關證照給予每人800元補貼。對已參加技能培訓、有創業願望和能力的大學生,可繼續接受SYB培訓,並按規定給予相應的培訓補貼。

(三)鼓勵和引導高等學校實施創業教育培訓,逐步將大學生創業技能培訓納入課程設置和教學範圍,采取多種方式培養學生創業意識,提高學生整體創業素質。積極引進國內外知名創業培訓機構,由大學生創業基地提供經營場所,並按照鼓勵大學生自主創業的政策給予租金減免。

(4)由各級創業辦牽頭,聘請創業培訓教師、成功創業者和政府相關部門專家組成創業導師團,采取個別輔導、咨詢輔導、教學輔導、陪同輔導、咨詢輔導等方式,幫助大學生提高創業實踐能力。對創業導師團成員,根據其個人工作業績適當給予工作獎勵和生活補助。

七、完善創業服務和保障。

(1)優先考慮教育部門,給予創業政策壹次性通知,長期支持發布《大學生創業服務指南》。

(2)工商部門在放寬創業準入條件的基礎上,免收大學生自主創業登記費和證照費,設立大學生工商登記綠色通道。凡大學生報名非禁止類、非限制類發展項目且無重大要素缺失的,立即實施;免費為大學生創業辦理稅務登記證,免費提供稅務知識培訓。

(3)根據放寬大學生落戶政策的有關規定,凡長期自主創業的大學生,可持“三證壹本”(身份證、畢業證、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戶口簿)和工商登記證到公安部門辦理落戶手續。

(四)由勞動保障部門和民政部門牽頭,實施“創業挫折關愛行動”,創業遇到嚴重挫折的大學生可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納入社會救助範圍,切實解決其面臨的現實生活困難。

(五)相關部門和產業園區要立足自身職能,拓展有利於促進大學生自主創業的公共服務平臺,積極營造優良服務環境,為自主創業大學生提供招商引資、項目融資等全方位服務。

(六)嚴禁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和亂檢查,嚴厲查處侵害大學生等創業者合法權益的各類違法違紀行為。

八。補充條款

(壹)在現行政策基礎上,實施本意見所形成的相關部門新增資金缺口,由同級財政從公共服務預算中解決。

(二)將大學生創業作為創業富民的重要內容納入績效考核,各級創業辦和績效考核辦監督實施。

(三)本政策意見自發布之日起試行,由長沙市創業辦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