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在本市合法穩定居住;
(二)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或者因為需要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比如投靠本市戶籍的親戚,讀書,學習。
(三)申請人應當根據投標條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並對投標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二、辦理所需材料:
(壹)申領《居住證》,應當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居住證申請表。不需要貼照片,但是去現場拍照,所以第壹次需要自己拍照。
2.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
3.擬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的居住證明。
(1)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產權證復印件(驗原件)。
(2)居住在出租房屋的,提供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開具此證明時,房東需繳納5%的租房稅。這個需要和樓主溝通。
(3)住單位宿舍的,提供單位出具的宿舍證明。
(4)住在親友家的,提供居(村)委會出具的寄宿證明。
(2)除上述基本材料外,申請人還應根據自身情況和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1.來上海就業的,提供6個月以上期限的勞動(聘用)合同復印件(驗原件)和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證明;
2.來上海投資經營或從事個體經營的,提供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驗原件),並證明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
3.來上海投靠本市戶籍親屬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提供結婚證復印件(驗原件)和公安部門認定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4.來上海學習、深造的,提供本市高校、中專學校出具的《錄取通知書》復印件(驗原件)、本市非學歷教育機構出具的書面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不需要認證和體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