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旅游攻略大全網 - 租房信息 - 今年3月,我租了壹套房子,31人。合同上寫著我租壹年。現在房東要賣房,怎麽辦?

今年3月,我租了壹套房子,31人。合同上寫著我租壹年。現在房東要賣房,怎麽辦?

在“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下,可以繼續租到合同到期。

租賃合同約定了租賃時間,房東要求租客提前搬出。房東違約,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應在合同中約定。合同沒有約定的,可參照《合同法》、《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商品房租賃管理辦法》和所在城市的《房屋租賃管理條例》以及壹般慣例協商解決。更重要的是,合同只有在雙方協商壹致後才能變更或解除。否則,如果租賃合同未到期,承租人有權拒絕遷出,直至合同到期。

當房東要求承租人搬出時,壹般是因為承租人行為不端或者根據法律規定可能解除合同,或者房東想出售房產。前壹種情況,房東有理由解除合同時,應無條件搬出;在後壹種情況下,承租人完全可以拒絕搬出。根據法律規定,買賣不違反租約。即使房東賣了房子,承租人仍然可以使用房子,直到租約到期。對此,買方應了解法律關系。如果他在明知有租賃合同未到期的情況下仍堅持購買並接受,則買方自行承擔風險,買方無權讓承租人搬出。

?為了幫助您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利,附上相應的法律依據:

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九條租賃期間,租賃物的所有權發生變化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條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二。商品房租賃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房屋租賃期間,因贈與、析產、繼承或者買賣等原因轉讓房屋的,原房屋租賃合同繼續有效。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死亡的,生前與其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第十三條出租人在租賃期間出售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售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房屋租賃合同訂立後30日內,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到租賃房屋所在地的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房屋租賃當事人可以書面委托他人辦理租賃登記。

三。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已被商品房租賃管理辦法代替)

第十壹條出租人在租賃期限內轉讓房屋所有權的,房屋受讓人應當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的規定。

出租人在租賃期限內死亡的,其繼承人應當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

住宅房屋承租人在租賃期內死亡的,與其共同居住兩年以上的家庭成員可以繼續承租。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房屋租賃當事人可以變更或者解除租賃合同:

(壹)依照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條款;

(2)因不可抗力導致租賃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三)當事人協商壹致。

因變更或者解除租賃合同給壹方造成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以外,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二十四條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壹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壹)擅自將租賃房屋轉租的;

(二)擅自轉讓、出借、調換租賃房屋的;

(三)擅自拆除或改變租賃房屋用途的;

(四)累計拖欠租金6個月以上的;

(五)無正當理由拖欠住宅房屋閑置6個月以上的;

(六)利用租賃房屋進行非法活動的;

(七)故意損壞租賃房屋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收回的其他方式。

四、《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條例》

第七條?房屋租賃的,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依法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合同內容應包括房屋基本情況、租金、租賃期限、租賃用途、違約責任等。

未經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擅自縮短租賃期限或提高租金。

市建設(住房)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定住房租賃合同示範文本,並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出租人出售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售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在租賃期限內,因買賣、繼承、贈與等原因導致房屋權屬發生變更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