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房屋租聘應提交證件:
1、 租賃雙方的身份證明或法律資格證明。
2、房地產交易合同登記申請表。
3、房屋所有權證、國土證。
4、 房屋租賃合同。
二、房屋租聘辦理程序:
1、租賃雙方持第二條規定的有關證件,到房屋租賃管理辦公室登記。
2、租賃工作人員對證件進行審查,對租賃合同進行監證,審查初步通過後予以簽署初審意見。
3、在初審通過的基礎上進行二交審查,簽署二審意見。
4、租賃雙方交納規定稅費後,發給承租人《房屋租賃登記證》。
5、在手續齊全,審查無誤的情況下,三天內辦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壹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壹千壹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