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有和房東有約定提前壹個月到期的情況下,需要提前通知,否則算違約;
2、如果在租房合同上,沒有約定需要提前壹個月通知房東不續租的話,那麽是不需要提前壹個月通知的。
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需要哪些材料
1、房屋租賃合同;
2、房屋租賃當事人身份證明;
3、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
4、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據:《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房屋租賃合同訂立後三十日內,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到租賃房屋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
房屋租賃當事人可以書面委托他人辦理租賃登記備案。
第十六條
對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向租賃當事人開具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
(壹)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並且符合法定形式;
(二)出租人與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記載的主體壹致;
(三)不屬於本辦法第六條規定不得出租的房屋。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告知房屋租賃當事人需要補正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