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社保條件(只需滿足壹項):
1、申請人參加本市社會保險累計繳費3年以上;
2、申請人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者中級及以上職稱的,參加本市社會保險累計繳費1年以上。
3、申請人、***同申請人屬殘疾人聯合會認定為壹、二、三、四級殘疾人或經民政部門認定為撫恤定補優撫對象的,不受繳納社會保險的時間限制
二、住房條件(需同時滿足):
1、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同申請人在本市未擁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
2、申請人及其配偶或者其他***同申請人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3、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同申請人3年內未在本市轉讓過或者因離婚分割過自有住房;
4、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同申請人在本市未領取購房補貼。(不包含落戶的租房補貼)
三、戶籍條件:
申請人必須具有本市戶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戶籍的居民不能作為申請人)。
(註意,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戶籍的居民,只能作為***同申請人。另外,如果申請人的配偶是現役軍人,但是沒有深圳市戶籍,可以作為***同申請人,並且申請條件不受戶籍限制;如果申請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讀全日制學校而將戶籍遷出本市的,視為具有本市戶籍。)
四、年齡條件:
申請人在提出輪候申請之日(含當日)年滿18周歲。
法律依據:
《公***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
申請公***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壹)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準;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