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山西平遙為例:
2018,晉中對平遙的租金返還進行了專項檢查。巡視組認為,在返還過程中,對“地富資本”錯誤執行了私房錢政策,違反了國家無起點的“地富資本”政策。
另外,違反了“單位必須有縣級政府和地營以上企業的動員報告”的規定。這些問題在此次整治中涉及224戶,其中66戶為“地富”,158戶以貨幣兌換方式退回單位占用房屋。
這段話大概是說之前的執行不夠嚴謹,有些用詞不準確,所以“錯誤”執行了壹些私有財產,應該整改收回。
擴展數據
文革前夕,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64)法晏子80號《關於國家出租房屋所有權人實際失去所有權問題的批復》,因違反《物權法》,於2008年2月24日被撤銷。這意味著,從法律上講,房客仍然是他所租房產的主人。
然而,法律的陽光並沒有照在現實的房客身上。除了少數因僑臺政策退回的出租屋,絕大多數出租屋還沒有退回給當年的租客。更悲慘的是,在全國各地的強拆運動中,為國家貢獻了半個多世紀的出租房產權,依然被認定為“產權不明”,被房地產開發商掠奪。
百度百科-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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