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根據國家保障性住房建設計劃安排的住房。計劃由國家統壹下達,壹般以行政手段劃撥土地,免收土地出讓金。核定的收費減半征收,銷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
法律依據:關於公租房和廉租房並軌運行的通知。完善公共租賃住房分配管理制度。各地要進壹步完善公租房申請受理渠道和審核準入程序,提高效率,方便群眾。各地可在綜合考慮住房困難、收入水平、申請順序、保障需求和房源的基礎上,合理確定輪候排序規則,統壹輪候配租。已建成並分配入住的廉租住房統壹納入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其租金水平仍按原租金標準執行;未入住的廉租住房和在建的廉租住房項目建成後,應當優先解決原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的住房困難,剩余住房按照公共租賃住房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