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辦理入學的房產,包括了非法私建房、已拆遷房、地下室、多人合租房等不能作為開具證明的依據。租住單位辦公用房、地下室不能作為開具證明的依據。按有關規定不得轉租的公租房、軍產房等不能作為開具證明的依據。除這些情況之外,均可開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