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01沈陽市采暖費報銷辦法,沒有相關規定,不符合其條款。
我個人認為這種落後的制度是非常不公平不合理的。
難道說沒有房子的員工就不能合法享受企業的員工福利嗎?沒有暖氣也能像超人壹樣嗎?
企業也很難處理不符合這個“辦法”的發票,不能記賬、不能入賬、不能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