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法典》第180條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的客觀情況;如突發疫情,可以以情勢變更為由與對方進行協商,請求減免租金或是解除合同等
由於疫情租房合同可以違約嗎疫情期間解除租房合同算違約,疫情不是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才能解除而不承擔違約責任。
遇到疫情時租賃合同能解除嗎遇到疫情租賃合同能解除。壹方可以與另壹方協商壹致進行解除,或者在合同中約定或法定的解除條件發生後向另壹方送達退房通知,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建議綜上問題所述疫情是否屬於不可抗力,對方延遲交租是否可以終止合同以上內容非常詳細,僅供參考,建議可以通過法律手段來幫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壹)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壹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壹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壹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