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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旋簡介及詳細信息

家庭背景羅軒的戶籍地址是大渡口區新山村。出身於工人家庭的羅軒,在鄰居之前的印象中是壹個“老實懂事”的孩子。在壹些老鄰居眼裏,羅旋還是“很聽話,很懂事!”在法庭上很難把羅旋和被告聯系起來。“很高,很壯,側面有點像外國人,側面像黃曉明。”鄰居描述。

羅軒的父親是壹名重型鋼鐵工人,母親也是相關行業的工人。鄰居回憶,羅軒的父母很早就離婚了,母親出去磨合,幾年前才回來。不知道這對夫妻是不是復婚了。畢業後,羅軒做了壹份日工。2005年,他回來準備參軍,但未能如願。之後又出去了,很少回家。

“小時候,羅旋很瘦。他爸爸也很瘦,大概1.69米。媽媽不到1.60米,誰也不會想到他會長這麽高。”居民說,羅璇小時候很開朗,喜歡畫畫,經常參加學校的舞蹈表演。“紅著臉回家,不好意思見我們。”初中以後,羅璇的身材開始變強壯,長相也相當帥氣。拍完壹張照片,影樓就把他的照片掛在櫥窗裏當廣告,掛了兩年。

初中畢業後,羅旋去了大渡口的壹所職高。“當時他的身高突然長了起來,壹下子跳到了1.80米。”鄰居說,長得帥的羅軒很受女生歡迎,高中的時候和女朋友壹起玩。

相關事件充當司機的情人

2007年春天,謝才萍認識了26歲的羅璇。並被邀請為其開車。看到謝才萍有錢有勢,羅旋渴望攀上這根“高高的樹枝”,實現自己快速致富的目標。從那以後,羅璇每天都親切地叫“胖姐”做貼身男仆,在不同的場合和謝才萍壹起出去。

謝才萍走後,謝才萍把賭場裏的事務交給羅旋打理,並讓他處理賭場裏的糾紛和壹些賬目。除了高月薪,謝才萍還支付外出就餐、開房和玩耍的費用,有時費用高達數千美元。謝才萍還把他的信用卡給了羅軒,並告訴他付賬的密碼。

羅旋還從謝才萍拿了24萬多元,開了壹家發廊,買了壹輛車。

謝才萍事件後,羅旋到處為他租房,壹方面作為謝才萍的藏身之處,另壹方面作為他們纏綿的“愛巢”。

2009年7月,謝才萍和羅旋在出租屋內被捕。

2009年6月5438+10月65438+4月,壹審時,謝才萍稱她和羅旋只是好朋友,羅旋並不知道開賭場的事,只是把場地租給了她。

法庭辯稱,截至2009年6月65438+10月04日中午12:30分休庭,被告人羅旋仍未到庭就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及罪名進行答辯。另壹名檢察官的調查讓謝才萍措手不及。“被告羅旋(男)與妳是什麽關系?”“嗯,嗯,我和他是好朋友。”"妳被捕時住在誰家?"“羅旋。”據了解,被告人羅旋,出生於1983。他通常在謝才萍當司機,也為謝才萍照看場地。謝才萍和他住在壹起,並花了8萬元給羅軒買了壹輛車。庭審中,羅旋被控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

在法庭辯論的第六點鐘,謝才萍盡力忘記他的罪行或把罪行轉嫁給他的人,除了羅旋。對於羅璇,她還是盡力為她辯護。連法院都提到她給了羅軒8萬元的買車首付和654.38+0.5萬元開發廊。她還多次強調,那些是幹凈的錢——她開餐館攢下的錢。

在檢方的證據中,提到了羅軒購買禦景茶樓時簽的合同。羅軒說,雖然合同是他自己簽的,但當時謝才萍說是買下來裝修做茶館,不是開賭場。後來,當他知道這是壹個賭場,他要求謝才萍改變合同上的名稱。“我知道開賭場是違法的。我問了她很多次,她都不理我。我也勸阻過她不要開賭場。如果她被抓了會更糟。但是沒有用,所以合同還是我的名字。我壹個人阻止不了她。”

“他沒問我這個。”羅旋的說法立即被謝才萍否認。謝才萍說,羅旋知道怎麽開賭場,就把她送到賭場幫她打牌,但她從來沒有提出改變合同上的名字來勸阻她開賭場。但是,在針對其他下屬時,“謝傑”還是對羅旋留下了足夠的好感。根據檢方出示的證據,羅旋和壹燈壹起去南山琦君山莊聯系賭博場所。但在法庭上,兩人都表示是對方先聯系他們的,自己只是陪同,並沒有參與開設賭場。對於彼此聯系過的他們來說,這是非常重要的。但兩人壹直互相指責,沒有第三方證據。當法官詢問其他被告對這組證據的意見時,自稱“公正”的謝才萍再次站出來,很肯定地說,那次聯系賭場的是壹燈,不是羅軒。此時,羅旋似乎不願意接受難以自保的“謝傑”。他們在法庭上審理非法拘禁金某壹案時,要求其他被告離開法庭,只留下謝才萍、羅旋、李磊和凱文·Z四名涉案人員出庭。最初,謝才萍和羅旋之間有六名被告。當這六個人退出法庭時,法警示意羅旋坐在謝才萍旁邊。羅旋看了壹眼凳子,猶豫了壹會兒,徑直走到第三張凳子前坐下,在他和謝才萍之間留出了壹個空位。法警用手示意他重新坐在第二張凳子上。羅旋楞了壹下,弓起身子,輕輕把凳子挪了10多厘米才坐下。在那之前,他們總是粘在壹起。尤其是在賭場,兩個人經常坐在同壹把椅子上。那時候,羅旋還在勤勤懇懇地給“胖姐”搓背、倒茶。“胖姐”打牌的時候,也幫她標記,壹心壹意打牌。在自辯中,羅旋只簡短地說了兩個字:“我對法庭認定的犯罪事實表示認罪。”但他的辯護人明確表示,2009年才26歲的羅旋“沒有經驗,感情錯位,犯了罪。”

2009年6月5438+10月65438+5月26日晚10時,庭審進入最後陳述階段,謝才萍沒有發言,只交了壹份書面陳述。由於法庭沒有當庭宣讀,具體內容不得而知。而羅旋則多說了幾句,“我覺得我是被人騙了,被人騙走了這條路,我也不太懂法律。請法庭寬大處理。”羅旋是站在自己的立場上說的。轉過頭來看他的謝才萍,立刻轉過頭,低頭看著地面,眼神看起來有些落寞。

壹審宣判2009 165438+10月3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對謝才萍等22人犯罪壹案進行壹審公開宣判。女黑老大謝才萍被判18有期徒刑,並處罰金12萬。謝才萍的養女羅璇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並處罰金20萬元。重慶市公安局渝北分局某派出所原副所長郭勝、民警幹勇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