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改變住宅用途,當辦公用途肯定是不符合法律法規的,也是不符合業主公約的約定的,別人給妳詳細回答我就不細說了。
3.給妳兩個選擇:壹是按時支付合理的費用,不合理的費用絕不支付。可能的後果就是物業管理公司報警處理,然後警察叔叔肯定不支持妳,至少在我們這。群居的,開公司的,去派出所投訴會處理,但肯定不會讓妳多交電梯費,妳就再也不想租房子了。第二,花錢消災。只要物業公司或者鄰居不投訴,不向官方舉報,應該沒人管妳。和鄰居搞好關系,和物業搞好關系。有了糾紛,妳就倒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