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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前要查什麽?

1,註意核對機主身份。

租房者要先要求房東出示身份證明和戶口本原件,再要求房東出示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外加產權證或使用權證。如果正在辦理產權證,那麽他要出示與原產權單位簽訂的購房合同。

2.註意房子周圍環境的選擇

選房子的時候,盡量遠離嘈雜的地方,以免影響休息。如果是高樓,盡量選擇低的而不是高的,以防加班後晚上回家用不了電梯。還要看房子周圍的服務設施是否齊全,包括附近交通是否便利,是否有超市、銀行、醫院等場所。

3、審查出租人和承租人是否具備相應的條件。

審查租賃對象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為法律法規允許出租的房屋。審核房屋租賃手續是否齊全。房屋產權證明不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條件,要按照相關規定辦理房屋租賃證,租賃合同必須登記才能生效。

4.承租人應與業主協商房屋押金事宜。

租房者在交房子定金的時候,要和業主協商是否交壹、壹、三等。因為在租客合同到期時,房東可能會以房屋設施損壞為條件或其他借口扣除租客的押金,給租客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因此,雙方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應註明租賃期滿後多少個工作日,房屋及其設施未損壞的,業主應退還押金。

5、審查房屋租賃手續是否完備。

房屋產權證明不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條件,要按照相關規定辦理房屋租賃證,租賃合同必須登記才能生效。

6.妳不能簽署口頭協議。

租房壹定要簽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要詳細。即使不了解常用版本房屋租賃合同的詳細內容,也要明確水、電、氣、電話、有線電視收視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由誰來支付,並在租賃前列出數字,分清責任。房子維修和費用也最好寫在合同裏,以免後患。還要查壹下上次的水、電、物管、光纖電話費有沒有結清。

7.簽署租賃合同時,請仔細閱讀合同條款。

詳細詢問模糊的內容,逐字逐句落實。雙方簽約的時候最好把房子裏的所有物品列壹個詳細的清單作為合同的附件。並註明萬壹損壞誰來承擔維修費用。這些看似無關緊要的細節,其實很重要。簽訂租賃合同時,還應明確租賃日期、租賃期限、租金及租金變更方式,避免使用模糊語言。想租壹年,就不要簽半年合同,防止房東中途漲價。

8、壹定要確認房子的安全性。

安全是最重要的,不能只圖便宜。壹定要仔細查看房子是不是要拆遷的房子,甚至是危房。現在很多房東把房子改造成小房間出租。租房時,要確認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比如漏水、電路布局等。

9、明確責任,清點租賃房屋內的各種內部設施和物品。

如門窗、家電、家具、燃氣等。,並在看房時檢查家電的正常運轉和家具的完整性,然後壹壹列入清單。最好註明萬壹出現故障維修費用由誰來承擔,避免入住後家電出現故障,責任劃分不清時,租房者與業主之間產生矛盾。註意東西有沒有損壞。檢查水路、電路是否老化,或者其設計是否能滿足大功率電器的使用,水管是否通暢等。,這些都需要在搬進來之前自己去問或者自己去查。如果忽視,可能會帶來壹些不必要的麻煩。

10,檢查有無異味

如果有的房子靠近化工廠或者其他散發異味的地方,也會對以後的居住造成很大影響。所以在看房的過程中,要把鼻子放進去用,打開窗戶,註意聞壹聞室外的空氣。

11,違約責任要明確。

比如出租人未交付房屋,或者租賃期屆滿承租人未返還租金的,可以按高於租金標準的日率收取違約金;出租人擅自收回房屋,或者承租人擅自退租的,可以約定壹次性承擔較高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支付未使用租賃期限的租金作為違約金。等等細節,要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