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對象和條件
自主創業大學生申請住房補貼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壹)符合徐委發〔2010〕4號文件規定的範圍和對象;
(二)取得《徐州市大學生創業證》的人員;
(三)入駐徐州市大學生創業園的大學生創業企業法定代表人;
(四)非徐州市區戶籍人員;
(五)在徐州市區無住房人員。
補貼標準、期限
(壹)住房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200元。
(二)住房補貼發放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年。
擴展資料
註意事項
1、租房補貼須在畢業2年內提出申請,並在初次申領4年內領取完畢,逾期不再發放。申請人如已經申領購房補貼或市級其他安居補貼支持,則不再領取租房補貼。
2、租房行為以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為依據確認,原享受租房補貼申請人租房發票到期之後無需續辦?。
3、大學生房屋租賃備案期滿,如未能及時提供新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將暫停發放無租賃備案月份的租房補貼,待重新上傳新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並審核後續發。
百度百科-徐州市大學生創業住房補貼資金發放辦法(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