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在本市合法穩定居住的,如擁有房產或租房的,應提供相應的租房合同。
二是在本市有穩定就業,已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六個月,或者因投靠本市戶籍親屬學習深造需要在本市居住滿六個月。此時以勞動合同、社保記錄、學籍檔案、學生證為準。申請人應當根據投標條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並對投標材料的真實性負責。這裏需要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來判斷,可能會有所不同。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收到申請材料後,材料齊全的出具受理憑證,材料不齊全的告知申請人補齊。以當地社區受理服務中心的回復為準。
申請居住證的流程是:
1.如需辦理居住證,申請人可到現居住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
2.申請居住證應當符合以下條件:在本市合法穩定居住。
3.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六個月,或者因投靠本市戶籍親屬學習深造需要在本市居住六個月以上的。
4.申請人應當根據投標條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並對投標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5.申請人攜帶有效身份證件、戶口本、身份證、房屋租賃協議或相關居住證明、近期壹寸免冠照片兩張,當場辦理。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申請、受理、制作、發放和簽註的管理。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學校和出租人應當協助受理和發放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