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房東和承租人的合同明確約定不允許轉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讓對方依法退房。
2.如果房東和承租人之間的合同明確約定允許轉租,則在租賃期間無權要求收回房屋。到期後要求對方按相關程序退房或續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方。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給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商品房租賃管理辦法》第十壹條承租人轉租房屋的,應當征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承租人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賃合同,收回房屋,並要求承租人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