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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簽合同出租房家具要列清單

簽合同是租房的關鍵環節,說的再好都不如寫到紙上壹目了然,租金費用、支付時間、出租房家具情況、水電氣費用等等都要體現在合同上,避免以後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在租房子的時候,首先要確定這個所謂的房東是否具有處分這個房子的權利,他到底是不是真的房東。有些人在租房時會遇到有人冒充房東,擅自處理出租房,如果這樣的話,妳租下了這個房子,到時候又會被正牌房東驅逐出去,妳又找不到那個出租人,到時候只會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寫明出租房屋用途、家具情況:如果在合同中沒有明確寫上,租房子的人在租了以後,又改變房屋的用途,或許就會導致出租人的財產利益的損失。那個時候妳又不能依據合同找回妳的損失,實在是得不償失啊。出租房家具好列出清單,退租的時候方便壹壹對比。

明確租金的交付方式和日期:這也應該是租房雙方需要考慮的重點問題,有的時候,租房子的人的承受能力有限,如果壹次性繳納幾個月的房租比較困難,這個時候就可以在合同中規定按月繳納,如果沒有規定,以後就容易出現矛盾。

明確水、電費、取暖等費用的承擔問題:這些因素承租人必須與房屋的租賃價格相結合,經過雙方協商以後,應該將費用的負擔情況寫在合同裏,以免日後出現糾紛。

在合同中應該對承租人是否具有轉租權以及轉租應當遵循的過程予以規定。這樣可以有效的保護房主的合法權益。通常,即使承租人具有轉租權,也必須是在房主的同意下進行,否則,房主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在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方面,很重要的壹點就是房屋的使用和修繕的問題。法律有規定,承租人有按約定使用和保護房屋的義務,如果承租人不履行,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且要求賠償損失;出租人在房屋出租期間,具有房屋修繕的義務,所以在簽訂合同時,應當註意這些內容的設定。

在房屋承租期間,房主在處分房產的時候,承租人還是可以住在這個房子裏的,只要租房子的人在房屋合同裏寫明了這壹點,即:租房人在新的房主取得房產後,繼續租賃房屋,知道合同期滿為止。另外,承租人在房主處分房屋時,有優先受讓權,就是在同樣的價格之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另外需要註意的是,合同中不是簡單寫出租房家具的名稱就行的,要詳細標明家具品牌、是否有損壞以及損壞程度,做壹個小心眼的人,避免麻煩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