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的論點清晰有條理,31W vs 26W。
小美的邏輯是錯誤的,如上所述。小明10W的支出被強行扣除,於是變成了21W vs 26W,於是小美最終得出結論,小明欠小美5w。
在不出售房產的前提下,房產收益由小明和小美按照31比26的比例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