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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租了公租房,還能再申請租金補貼嗎?

對於本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政府支持符合規定條件的家庭通過租賃市場解決住房問題,政府按規定提供市場租房補貼。滿足條件的本市城鎮戶籍家庭在北京租了公租房,也能申請租金補貼。

壹、哪些人可以申請租金補貼?

承租公租房的本市城鎮戶籍家庭同時具備以下四項條件的,可以申請公租房租金補貼:

1.申請當月前12個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於2400元;

2.除承租的公租房外,無其他住房;

3.3人及以下家庭總資產凈值57萬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總資產凈值76萬元及以下;

4.所承租的公租房是通過市、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公開配租方式獲得。

二、補貼標準是怎樣的?

1.公租房租金補貼計算公式如下:

公租房租金補貼=公租房租金標準?補貼比例?補貼面積

2.公租房租金補貼面積

公租房租金補貼建築面積上限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築面積超過補貼面積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於上限的,按實際承租建築面積取值。

3.分檔補貼比例

三、我該怎麽申請?

1.承租家庭辦理補貼領取手續

自公***租賃住房租賃期限開始之日起,有租金補貼資格的承租家庭可到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辦理租金補貼領取手續。

攜帶材料:戶名為本人的租金代扣銀行卡及復印件、身份證件、公***租賃住房租賃合同、《北京市公***租賃住房租金補貼資格通知單》等資料。

2.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核對資料

3.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復核

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核。復核通過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打印《北京市公***租賃住房租金補貼發放通知單》,並送達給申請人。租金補貼起始發放時間為租賃期限開始之日的次月。

4.發放租金補貼

(1)公***租賃住房產權人每月5日(含)前須在系統中確認上月公***租賃住房租金交納情況,並通過系統報送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通過系統生成公***租賃住房租金補貼應發明細,確認後於每月20日前通過銀行將租金補貼發放給租金補貼家庭。

(2)租金補貼家庭未交納租金的,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暫不發放租金補貼,待其補齊相應租金後壹並補發。

(3)因公***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提前終止,租金交納不足整月的,當月租金補貼不予發放。

來源: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該內容僅在北京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