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申請對象
公***租賃房即之前所說的政策性租賃房。供應對象確定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包括已通過經濟適用房、限價房資格審核,尚在輪候的家庭以及其他住房困難家庭,還有剛畢業的大學生和外來務工人員。
但公租房現主要是針對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等群體出租的住房,已取得廉租房、經適房、兩限房資格的家庭無須再次申請,符合廉租房、經適房、兩限房申請條件及家庭中有60歲(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員、殘疾人員、復轉軍人、優撫對象或重點工程拆遷的優先配租。
申請公租房要註意什麽
依據《公***租借住所處理辦法》第二十七條規矩,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壹的,應當退回公***租借住所:
(壹)轉借、轉租或許私行互換所承租公***租借住所的;
(二)改動所承租公***租借住所用處的;
(三)損壞或許私行裝修所承租公***租借住所,拒不恢復原狀的;
(四)在公***租借住所內從事違法活動的;
(五)無正當理由接連6個月以上閑置公***租借住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