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租房補貼申請條件如下:
1、2013年5月13日文件下發之日起,首次到我區企業工作,且與企業簽訂壹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由企業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國家承認學歷的境外院校)畢業五年以內的大學生。
2、在外租賃住房的,自2013年5月13日以後租賃住房合同(協議)簽訂之日起滿1年後方可申請辦理。由所在企業代為申請辦理。
申請流程如下:
1、大學生就業企業向所在地勞動就業管理局受理申請並初審2、人社行政部門審核3、財政部門抽查後,將租賃住房補貼資金撥付到勞動就業管理局設立的“就業專項資金支出戶”
法律依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第三條 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屋出租給承租人居住或提供給他人從事經營活動及以合作方式與他人從事經營活動的,均應遵守本辦法。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依照本辦法將承租房屋轉移。第四條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享有所有權的房屋和國家授權管理和經營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第五條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遵循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