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沒有合同的租房糾紛怎麽辦
1、沒有簽租房合同應當及時補簽租房合同。因為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不簽訂租房合同,不能確定租賃期限時屬於不定期租賃。雙方都可以隨時解除合同。簽訂書面的租房合同有利於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條,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條,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二、租來的房子自己可以轉租嗎
在未經出租人同意或者出租人不同意的情況下將房屋轉租給他人的行為屬於非法轉租。非法轉租後會存在原租賃合同和新租賃合同兩個合同,產生不同的法律效果,具體如下:
1、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的關系。承租人未經同意的情況下轉租為嚴重的違約行為,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同時可以請求違約損害賠償。
2、承租人與次承租人之間的關系。壹般情況下雙方之間的租賃合同有效,承租人負有使次承租人取得對租賃物使用收益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