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檢方介紹,去年6月5438+2月初,該公司租住在陳某,緊鄰通州馬跡橋,被騙向房管局繳納1429萬元退費,被拒。看到女朋友懷孕後,他回到山東老家籌錢辦婚禮。陳某沒有告訴房東因為倉促分手而離開的原因。房東收租時發現已莫名其妙離開多日,誤以為陳已退房自行離開,於是雇人將的被褥和衣物騰空,將房子租給他人。
12年2月20日,陳某回京後發現租住的地方已被他人占用,於是找房東實踐此事,但沒有結果,喬丹水電。為報復房主,與朋友周壹同來到該出租屋,強行踢開房門,毆打房客,搶走其現金100元及手機等財物。第十壹,他救了妳的錢包,價值超過11N無線路由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