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店鋪裝修補償;
2.因停產停業造成損失的賠償;
3.貨物清關損失賠償;
4.設備搬遷或更換的補償。各項具體補償標準需要根據實際評估確定。
1.承租人能否獲得拆遷補償?
1.征收租賃房屋時,征收公司、房東和承租人應簽訂征收補償協議。
2.房屋被征收時,承租人可以獲得不同的補償。如果是公房,已購房的承租人可以獲得房屋價值補償和規定中的安置補償。沒有所有權的租戶只能得到搬遷補償和裝修補償。在私房和商品房的情況下,可以獲得裝修、搬遷、封閉補償,根據房屋的用途和裝修情況給予補償。
3.商店的所有者和承租人都應該得到賠償。對業主的賠償包括對商鋪估價的賠償和對商鋪租金損失的賠償。
4.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給予被征收人的補償包括:
(1),被征收房屋價值補償;
(二)因房屋征收引起的搬遷補償和臨時安置;
(3)房屋征收造成的損失補償。市、縣兩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貼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貼和獎勵。
5.商品房承租人可獲得的補償。
(1).正常經營的承租人遇到房屋征收時,機器、設備、材料的搬遷費用歸承租人所有。
(2)承租人正常經營中,房屋征收的,應當給予承租人停產停業損失補償。
二、拆遷人在房屋拆遷補償糾紛訴訟中需要收集的證據
(1)被拆遷房屋所有權證;
(二)證明被拆遷房屋結構、性質、建築面積的證據;
(3)被拆遷房屋權屬證書記載的所有人與權利主張人不壹致時,還需提交證據證明被拆遷人有權接受對被拆遷房屋的補償安置;
(四)證明房屋被拆除時間的證據;
(五)已達成拆遷補償協議的,還應當提交拆遷補償協議;
(6)房屋拆遷主管部門裁決後,還應當提交裁決書;
(七)拆遷許可證;
(八)房屋拆遷公告及張貼公告的照片材料;
(9)新建建築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工程竣工驗收證明;
(10)房屋拆遷前面積測量報告;
(11)向被拆遷人支付補償款、房屋搬遷費、電話搬遷費、過渡安排補助費的證明;
(12)提供證據證明臨時房屋在過渡期間用於居民;
(13)房屋平面圖、建築面積、竣工驗收報告等。
三、拆除商鋪的補償標準:
1.搬遷前費用、搬遷期間停工費用、機器設備調試和修理費用、拆除、包裝和運輸材料及解雇員工的補償費用。
2.基於拆遷政策的獎勵費,包括快速搬遷費和拆遷獎勵費。妳需要看拆遷協議,確定拆遷是否合法,可以要求什麽補償。
3.拆遷非住宅房屋造成停產停業的,還將給予補償:拆遷房屋造成停產停業的,在規定的過渡期內,按照涉及的在冊職工人數或者工商營業執照登記的實際從業人數給予壹次性最低工資補償。
其中,過渡期不足18個月的,補償6個月;過渡期超過18個月不滿24個月的,補償10個月;因拆遷人責任導致過渡期限延長的,從1個月起每逾期1個月補償1個月。拆除房屋造成停租的,按房管部門核發的《房屋租賃證》中載明的租金標準的50%補償,直至搬遷。
四、如何規定誤工費的賠償標準?
關於誤工費賠償標準的規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誤工費;被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如果受害人不能證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可以參考上壹年度上訴法院所在地同行業或者類似行業的職工平均工資。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補償,包括:
(壹)被征收房屋的價值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引起的搬遷補償和臨時安置;
(三)征收房屋造成損失的補償。
市、縣兩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貼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貼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