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家庭成員為市區戶口,並在市區實際居住。
2、申請家庭申請當月前連續12個月內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於30378元/年(2532元/月)。
3、申請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6M2。
4、申請家庭成員之間具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