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12 13晚,朝陽區政府發布調查情況通報。經相關部門初步調查,事故系電動自行車起火所致。十八裏店鄉副鄉長黃海東等7人被追究責任。
事件發生後,朝陽區紀委區監委立即對火災事故涉及單位及相關責任人的表現進行了調查。根據有關規定,對以下責任人啟動問責程序:十八裏店鄉副鄉長黃海東、安監科長閆子義;朝陽區房屋征收事務中心主任吳春生被立案,中心副主任劉旭東、房屋征收壹科副科長張勇(主持工作)被立案停職;十八裏店鄉派出所副所長雲菲和該路段民警劉墉立案。朝陽區紀委監委將繼續開展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