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受人第壹套普通住宅,面積小於90平方米,按總房價款的1%支付;大於90且小於144平方米的,按1.5%計;超過144平方米的,按3%計收。
非首套房、非普通住宅或屬於購房者的非住宅房產均按3%繳納。
地區可以調整,部分地區稅率可以調整到2%和4%。